错法:订立法度。错,通“措”。明:彰明。长:权威。
教:教化。
议:批评。
秦孝公说:“接替先君的位置做了国君后不忘国家社稷之事,这是国君应当奉行的原则;实施变法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,这是做臣子的行为准则。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法来治理国家,改变礼制来教化百姓,却又担心天下的人批评我。”
公孙鞅曰:“臣闻之:‘疑行无名,疑事无功。’君亟定变法之虑,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。且夫有高人之行者,固见负于世;有独知之虑者,必见骜于民。语曰:‘愚者暗于成事,知者见于未萌。’‘民不可与虑始,而可与乐成。’郭偃之法曰:‘论至德者不和于俗,成大功者不谋于众。’法者,所以爱民也;礼者,所以便事也。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,不法其故;苟可以利民,不循其礼。”
孝公曰:“善!”
疑行无名,疑事无功:语出《战国策·赵策二》,原作“疑事无功,疑行无名”。疑行、疑事,即“疑于行”、“疑于事”,谓做事犹豫不决。
亟:快,尽快。
殆:表示希望的语气副词。无:通“毋”。议:议论,此指非议。
负:背,背离,不赞同。
骜(áo):借为“謷”,嘲笑。
暗:看不见,不明了。
知:同“智”。
郭偃:晋文公时大臣,掌卜筮之事,曾辅佐晋文公变法。